地質災害評估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評價、易損性評價、破壞損失評價和防治工程評價4個方面,其中危險性評價和易損性評價是災情評估的基礎,破壞損失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核心,防治工程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應用(張梁等,1998)。
 
  (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
 
  地質災害危險性是地質災害自然屬性的體現,從定性分析看,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越高,危險性越大,災害的損失越嚴重。評價的核心要素是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地質災害危險性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
 
  歷史災害危險性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評價要素為災害的類型、規模、活動周期,以及研究區內災害的分布密度。評價已發生的地質災害,為應急搶險、救援、災害預判等服務。
 
  潛在災害危險性指具有災害形成條件但尚未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潛在危害性,評價要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氣象水文條件、植被條件和人為活動條件等。評價潛在地質災害的危險性,為治理、防治、避險、災后重建服務(張梁等,1998)。
 
  (二)地質災害易損性評價
 
  地質災害易損性評價主要評價內容包括:劃分受災體類型、調查統計各類受災體數量及其分布情況、核算受災體價值、分析各種受災體遭受不同類型、不同強度地質災害危害時的破壞程度及其價值損失率。
 
  (三)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
 
  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是定量化分析地質災害經濟損失程度的過程,利用以貨幣形式表示的絕對損失額和相對損失額來反映地質災害破壞損失的程度。
 
  其主要內容包括:計算評價區域地質災害經濟損失額、損失模數、相對損失率;評價經濟損失水平和構成條件:
 
  分析破壞損失的區域分布特點。
 
  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的基本途徑是在地質災害發生概率、破壞范圍、危害程度和受災體損毀程度分析的基礎上,研究地質災害的經濟損失構成,進而確定經濟損失程度和分布情況。
 
  成本價值損失核算:以受災體成本價值為基數,根據其災害損失程度或者修復成本、防災成本投入核算受災體的價值損失。房屋、道路、橋梁、生命線工程、水利工程、構筑物、設備及室內財產等絕大多數受災體均可采用該方法進行價值損失核算。
 
  收益損失核算:以受災體的可能收益為基數,根據其災害損失程度核算受災體價值損失,主要適用于農作物價值損失核算。
 
  成本收益價值損失核算:以受災體的成本和收益為基數,根據其災害損失程度核算受災體價值損失,主要適用于資源價值損失核算。例如,土地資源的價值表現為成本價值和效益價值兩個方面,前者包括為建設交通、能源、通訊設施等投入的費用,后者包括可能的商貿效益、工業效益、農業效益和旅游效益等。
 
  (四)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的基本內容和目的:分析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科學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經濟效益,評價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為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優選和方案優選提供依據(潘懋等,2002)。